2019年抽签H1B可加急:境内转身份者优先
2019年3月19日,美国国土安全部终于在今年4月1日开放H1B收件前,公布了今年抽签的H1B加急政策:让一部分人先加急起来。这一部分可以先加急的申请人,是那些雇员在美国申请身份转换的(change of status)的申请人。
不少申请人看到这个消息后,仍然疑惑重重,包括:到底如何确定自己是否可以加急、如果能加急何时能够知道结果、不能加急何时可以知道结果等。宋和孟律师事务所的孟小洁律师,在这里就今年加急的常见问题和特殊情况,跟大家做一个说明。
选择性开放加急:身份转换者(change of status)优先
2018年抽签的H1B申请,从2018 年3月份移民局宣布加急被暂停后,一直暂停到2019年1月28日方才恢复。这意味什么?这意味着时隔将近一年后,还有一些2018抽签的H1B正在等待最后结果。
2017年开始的H1B审理拖延问题,到了2018年愈演愈烈,已经引发了包括雇主、商业协会和移民律师诸多团体的抗议。这其中,受到影响最大的,莫过于那些处于Cap Gap身份的雇员,以及雇佣这些雇员的H1B雇主。所谓Cap Gap,是指那些学生身份在10月1日前要过期的H1B受益人。Cap Gap的详细介绍,请参考宋和孟律师事务所之前的文章《从F1到H1B, 不知道Cap Gap怎么行》。之所以影响大,是因为很多利用OPT工作的Cap Gap学生,OPT的工作许可只能延长到9月30日。而本该10月1日起生效的H1B若审理滞后,则直接影响了雇员和雇主双方的计划。
孟小洁律师认为,这次加急服务选择性开放,并且优先服务于转换身份的申请人,应当也是移民局综合平衡了大家对快速审理的需要和移民局自身有限处理能力后的一个决定。
可能有读者还在疑惑,申请H1B不是雇主提交的申请吗?和员工的身份转换有什么关系?孟小洁律师在此给还在疑惑的读者说明一下,每一份H1B的申请中,会有两个请求。其一,是雇主为该外籍员工的H1B申请(petition)本身,证明该岗位符合H1B申请的一切要求;其二,是员工身份的请求,包括两种可能,在美国境内转换身份(身份自动在批准后转成H1B身份),和领馆程序(需要员工到美国驻海外的使领馆,申请签证入境后正式进入H1B身份)。每一份H1B申请对于员工身份的请求,具体可以在I-129表格第2页Part 2第4个问题中看到(2019年1月31日版本)。
加急或者不加急,究竟何时能够出结果?
那么加急和不加急而言,到底有什么差别?分别可以在什么时候知道处理结果呢?
移民局的加急服务,在很多类型的案件上都可以使用,几乎所有的工作签证申请类别都可以使用加急,H1B也不例外。使用加急服务的方法很简单,准备一份I-907表格,由律师或者申请的雇主签字,附上加急的处理费用(目前是1410美金),即可在移民局收到请求后的15天内获得案件处理结果。
对于抽签的H1B申请而言,这个处理的时间和普通的加急服务请求略有不同。由于4月的第一周,移民局收到海量的数十万份申请,所以无法确保所有要求加急的案件都在15天内出结果,因此会人为地指定某个日期作为15天的起算日。这一次,移民局指定的起算日是2019年的5月20日。
孟小洁律师提醒大家,这个起算日有两层含义:其一,所有符合条件要求加急的案件,会在5月20日前知道自己抽签的结果,即如果抽上会收到收据(电子或者纸质版);其二,所有被抽上的加急案件,会在6月4日前,知道案件的初步结果,即批准或被要求补充材料。
关于抽签结果的公布流程,欢迎参考宋和孟律师事务所之前的文章《H1B抽签结果开始揭晓,你抽中了没?》。简单言之,今年H1B的处理顺序是:1)申请加急的境内转身份案件;2)不申请加急的境内转身份案件;3)使用领馆程序的案件。
根据宋和孟律师事务所往年的经验来看,大部分身份转换的案件会在9月前获得结果,领馆程序再往后延。当然,这一切的顺序和处理时间,可能会受到下一次加急服务是否以及何时全面开放的影响。
想使用今年加急服务,如何合理规划自己的出境计划?
对于大部分申请人而言,是否能够加急、是否需要加急,是非常直截了当的一件事情。但是,对于一些处于特殊身份期间的H1B受益人,或者一些有自己出境安排的受益人,这件事情则要比想象得更复杂一些。
第一类,处于60日grace period期间,符合cap gap条件的受益人。根据Cap Gap的规定,凡是H1B递件日,处于F1学生身份、OPT或者OPT结束后60天grace period的受益人,都能享受Cap Gap的福利。最后这一类受益人,虽然可以在境内等待,但是却不再有合法的工作许可,直到10月1日H1B批准生效后才有。所以,宋和孟律师事务所时有看到受益人和雇主商量后,被派往海外办公室工作并等待结果 ,H1B的申请也自然选择了领馆程序。鉴于此次加急仅限美国境内身份转换的申请人,这一类员工如果想要使用加急服务,需要尽快和雇主重新商量离境安排,并且注意自己在美国境内的身份保持。
第二类,要求转换身份后,审理期间需要离境的受益人。如果在选择境内转换身份后,审理期间离境的,则自动被视为放弃身份转换,转为领馆程序。那么,这对此次享有加急服务的资格而言,会有怎样的影响呢?由于移民局第一次出台这样的政策,具体的影响尚待观察。不过,至少可以肯定的是,对于审理结果本身没有影响。是否能继续享受加急服务,宋和孟律师事务所推测可能需要分时机而论。如果在移民局尚未给出初步结果前就离境的(5月20日前),那么不排除移民局审理时,发现案件不符合身份转换的条件而不予加急;如果在收到初步决定后离境,若初步决定为补件的,那么补件回复是否仍然享受加急,尚未可知,根据目前公告中的措辞,应当允许。
第三类,申请转换身份,批准后离境的受益人。根据目前的Cap Gap规定,H1B批准后生效前,符合Cap Gap条件的受益人,仍可以用学生身份出入境。所以,案件批准后离境,基本影响就很小了。
孟小洁律师提醒,各位受益人离境前,请务必和办案律师提前沟通商议可能影响。
结语:关于加急的一些迷思
对于那些不符合加急条件,或者正在犹豫是否要加急的受益人,孟小洁律师提醒,加急只是通知程序上的加快,既不提高中签率,也不提高通过率,所以,即使不符合加急条件的受益人,或者最终决定不加急的受益人,不用为此过于烦恼。
选择加急服务的,如果没有抽上签,那么加急费用会随同其他的政府申请费用一起被退回。
祝读者中各位今年的申请人,都能申请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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