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2签证全指南:条件 费用 流程 转绿卡 L1对比
什么是E-2签证
E-2(Treaty Investor)是给予与美国签有通商航海条约国家的公民的一种非移民签证。持有人以投资者/管理者身份进入美国,向一家真实且运营中的美国企业投入“足以确保企业成功运营”的实质性资金,并以开发与管理该企业为主要目的。E-2通常一次核发最长两年的入境停留期,可反复续签/延期,前提是投资与运营持续合规;但它不直接通往绿卡,属“非移民意图”类别。
E-2签证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整体满足以下核心要件(常见审查重点):
- 国籍:必须为与美国有合格条约的条约国公民;
- 投资:已投资或正在积极投资至美国的真实企业(可为新设、并购、加盟、收购转让等),资金须可追溯且合法;
- 控制与管理:申请人需拥有至少50%股权或通过高管/董事职位对企业拥有经营控制权,以开发并主导企业运营;
- 非边缘性(non-marginality):企业不能仅维持投资人家庭的最低生活;应现有或可预见地产生可观收益并创造就业,实践中常以至少雇用1名与投资人无亲属关系的员工作为重要佐证之一;
- 非移民意图:虽可长期续签,但本质为非移民身份,应能说明在不再符合条件时有意愿离境。
E-2签证费用细则
费用项目会因申请路径(领馆办签 vs. 在美改/延期身份)、申请人数(含家属)、国别签证互惠费以及是否使用加急而不同,建议以领馆官网与USCIS最新收费标准为准。通常包含:
- 政府规费
- 领馆办理:DS-160签证费(及部分国籍的签证互惠费/签证签发费);
- 在美身份变更/延期:I-129申请费;如需加速审理可递交I-907加急处理费(可选)。
- 第三方成本:公司注册、州务卿费用、商业执照、银行开户与汇款成本、财务审计/商业计划书等服务费用。
- 律师费:依案件复杂度、成员数量与目标时程而定。
提示:不同领馆的材料清单与受理方式有差异,递件前务必核对该馆最新指引。
E-2签证规则与流程(典型路径)
- 商业规划与主体搭建:确定商业模式(自建、并购或加盟),在美设立实体(常见LLC/C-Corp)、开立企业账户;
- 资金到位并“置于风险中”:将合法来源的投资金转入美国账户,并用于前期实支(设备、租约、库存、加盟费、运营成本等),显示真实投入;
- 筹备材料:包含详尽商业计划书(常见5年财务预测)、资金来源证明、股权与治理文件、合同、发票、雇员与岗位规划、市场分析等;
- 递交申请:
- 境外领馆签证:在线填报DS-160并按该馆清单递交E-2文件包,随后面谈;获批后贴签入境,入境时获最长2年停留;
- 在美变更/延期:向USCIS递交I-129(E类),可选加急审理;获批则获得E-2身份与I-94有效期(出境再入需另行办签)。
- 入境与合规运营:按商业计划落实招聘与运营,保存持续投资与就业证据;到期前准备续签/延期材料。
要点:E-2可无限次续签/延期,只要企业维持合规运营与投资风险持续存在。
E-2签证适用人群
- 计划在美创业或收购/加盟中小企业的企业家;
- 希望快速落地经营且能承受一定商业风险的投资人;
- 有家庭随行需求、希望配偶能自由工作的小型企业主;
- 初创创始人:尚不适合EB-5或L-1,但已有清晰商业计划与启动资金者。
E-2签证其它注意事项(家属身份申请)
- 家属随行:合法配偶与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申请E-2衍生身份入境/在美居留;
- 配偶就业:E类配偶通常可在美合法工作(以其I-94标注与当地实践为准);
- E-2员工:同一条约国籍的高管/监督或关键技术人员可由企业申请E-2员工签证,以支持运营;
- 旅行与续签:持有效签证可多次入境;每次入境通常获最长两年停留(以当下法规与I-94为准),注意到期前安排续签/延期;
- 常见误区:
- 仅“开户+存钱”不足以证明实质投资;
- 企业停滞或长期无雇员、无营收,可能被视为边缘性;
- E-2属于非移民意图,避免呈现“定居”倾向的材料。
关于E-2签证转绿卡
E-2本身不直接通往绿卡,但可作为中长期策略的一环。常见路径包括:
- EB-1C(跨国企业高管/经理):当美国与海外实体形成合格关联关系且规模达标时;
- EB-2(含NIW国家利益豁免):投资人具高等学历/杰出能力且业务对美国具有实质性价值与国家利益;
- EB-5:在满足投资额与创造10个全职岗位等要求时可转为EB-5;
- PERM(EB-2/EB-3)或亲属移民等其他渠道。
建议根据企业成长与个人履历,阶段性评估最合适的移民方案与时机。
维度 | E-2 投资人签证 | L-1 跨国公司派遣 |
适用对象 | 条约国公民,投资并主导在美企业 | 跨国公司内部调派的高管/经理(L-1A)或专门知识人员(L-1B) |
核心前提 | 实质投资 + 经营控制 + 非边缘性 | 海外公司与美国公司具合格关联(母/子/分/关联),且申请人过去3年内满1年在海外公司任职 |
资金要求 | 需投入与业务相称的资金并“置于风险中” | 无固定投资额要求。如果是新公司,需要有至少维持基础运营一年的资金。 |
就业创造 | 强调创造就业(实践中常至少1名非亲属雇员) | 无明文就业创造要求 |
意图属性 | 非移民意图(可长期续但非双重意图) | 允许双重意图(更利于后续移民申请) |
初始/最长期限 | 入境获最长2年停留,可反复续 | 新设办事处通常1年起,后续延展;L-1A总计最长7年,L-1B最长5年 |
配偶工作 | 配偶通常可在美工作 | L-2配偶可在美工作 |
典型场景 | 创业/并购/加盟中小企业、追求经营自主 | 跨国企业调任、设立美国新办公室、团队扩张 |
绿卡衔接 | 可转EB-1C/NIW/EB-5等(视成长与条件) | L-1A常见对接EB-1C;L-1B可经PERM走EB-2/3 |
总结:若您有条约国籍、愿意承担商业风险并希望掌控企业,E-2更灵活;若您所在企业具备跨国架构且您符合派遣条件,L-1在双重意图与移民衔接上更具优势。
合规与策略
E-2的关键在于真实、持续、可衡量的商业运营与就业贡献。合理的股权与治理设计、资金路径与凭证保存、阶段性招聘与营收目标,都会直接影响获批与续签。建议在立项阶段即与专业律师沟通,倒推材料与时间表,以降低不确定性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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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小洁律师是Meng Law Group PC创始人,加州律师协会认证移民法专家律师(certified legal specialist),前洛杉矶律师协会移民法分会主席(2024-2025),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被美国《超级律师》(Super Lawyers)杂志2020-2022连续3年评选为移民法Rising Star; 2018-2023连续6年被美国法律网站Avvo授予Client’s Choice荣誉;擅长各类工作签证,职业移民,及疑难身份维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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